鄂倫春自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
關于啟用移動測速電子設備的通告
為進一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,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,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《內蒙古自治區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>辦法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結合鄂倫春自治旗轄區實際,鄂倫春自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對部分路段進行移動測速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新增移動測速路段
(一)國道G332線(蘿北—額布都格K874+463公里至K1013+473公里)路段;
(二)省道S201線(鄂倫春自治旗—拉哈K0+000公里至K211+964公里)路段;
(三)省道S303線(大楊樹—牙克石K0+000公里至263+918公里)路段。
二、測速方式
使用移動測速設備依法采集機動車超速違法證據信息并進行處罰。
三、限定時速
國道G332線路段限速為80km/h。
省道S201線路段限速為70km/h。
省道S303線路段限速為70km/h。
上述路段限速值以公路設計時速(道路限速標志)為準,對超過規定時速的違法行為,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定予以處罰。
移動測速設備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啟用,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,嚴格落實本通告要求,摒棄交通陋習,安全文明出行。
特此通告。
鄂倫春自治旗公安局
交通管理大隊
2025年9月25日





